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源头预防作用,切实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防低端、重污染型化工项目向我省转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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