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1-02-0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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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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