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4-21

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根据《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散乱污方案》)要求,各市于2019—2020年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对 “散、乱、污” 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避免出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现象,现就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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