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甘肃矿区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督察局,直属各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