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2021-10-25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和规范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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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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