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1年度)
2021-09-22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根据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更新了《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1年度)》(以下简称“《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各地可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移出《名录》。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将适时对《名录》进行更新,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021年度)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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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1年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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