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备案表)样式的通知
2021-12-31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577号)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我厅制作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备案表),请督促属地各相关单位按新的表单样式填报。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陈雪珂
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林正然
电 话:028—80589076  028—62326272
附件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附件2.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
附件3.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备案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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