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021-02-0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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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_T49-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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