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共分为五个部分: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饲养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2部分:屠宰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交易市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5部分:诊疗机构
本部分为标准的第1部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确立动物养殖场病死、病害动物及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无害化处理时的人员、设施设备、操作、防护和记录等要求。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尚绪增、吴继阳、金晖、刘俊、边际、林子裕、田良、丁静、陈英辉、韩艳东、刘鑫、韩振生、岳奎华。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动物及产品检疫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联系电话024-2422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