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 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辽住建科〔2019〕11 号)以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 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91 号)文件要求,由大连理工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B21/T1795-2017 进行修订而成。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规划设计;4. 污水取排水系统;5. 污水专用换热器;6. 污水源热泵站;7. 供冷供热管网系统;8. 电气与自动控制;9. 污水源热泵系统运转、调试与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在第1 章中,对原规程中1.0.2 条、1.0.3 条进行了修订。
2. 在第2 章中,增加了2.1.11 条、2.1.12 条、2.1.13 条、2.1.14 条、2.1.15 条、2.1.16条、2.1.17 条、2.1.18 条、2.1.19 条、2.1.20 条。
3. 在第3 章中,增加了3.2.6 条、3.2.7 条及条文说明。
4. 在第4 章中,将章标题进行了修订,对4.3.4 条进行了修订,增加4.5 节及条文说明。
5. 在第5 章中,将章标题进行了修订,增加了5.3、5.4 节及条文说明。
6. 在第6 章中,对原规程中的6.1.3 条、6.1.8 条进行了修订,增加6.1.6 条、6.1.7 条。调整了6.6 节部分条文顺序,增加6.2.3 条、6.2.4 条、6.2.5 条,原6.2.3 条和6.2.4条编号调整为6.2.6 条和6.2.7 条;增加6.6.3 条、6.6.5 条、6.6.6 条、6.6.7 条、6.6.8条、6.6.9 条及条文说明。
7. 在第7 章中,增加了7.2.10 条、7.2.11 条、7.2.12 条及条文说明。增加7.8 节及条文说明。
8. 在第8 章中,将8.3 标题进行了修订,增加了8.2.7 条、8.2.8 条、8.2.9 条、8.4.4 条,修订了8.3.5 条。
9. 在第9 章中增加9.0.2 条、9.0.6 条,调整了原规程中条文顺序。
10. 将原规程条文说明中的3.2.4 条、8.3.3 条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大连理工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反馈到大连理工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研究所(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3 号楼327 邮编:116023;电话:0411-84708091;Email:lxl@dlut.edu.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宏程世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大连民族大学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奥德空调制造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恒有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冰川冷冻机有限公司 大连万衡检测有限公司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次修订主要起草人员:李祥立 端木琳 高亚民 王 鹏 潘莉丽 王良泉 宋怀亮 关志臣 舒海文 张宝刚 刘 鸣 仝 仓 王宗山 于永辉 单 莉 毕海洋 徐云伟 关海啸 徐生恒 张德喜 王长森
本次修订主要审查人员:金丽娜 高汉民 郭晓岩 张晓明 马黎明 王庆辉 刘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