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1-11-1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局: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 21号)要求,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土壤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
附件:河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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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1】15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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