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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