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晋环大气[2020]76号)文件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备案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并以《关于报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的函》(晋环函[2021]27号)正式函告我委。依据该函所列企业名单及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见附件),经研究,现将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