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
2020-12-07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等文件规定,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的正向拉动作用,综合运用价格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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