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2021-06-19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9日

0
166·浏览
附件
  •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1〕491号).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