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施工;6.质量检验;7.工程验收。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 号D 座302,邮政编码:100045,电话:010-88043674,邮箱:sgyysgf@126.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科技促进会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塑料加工协会管道专业委员会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天伟业(北京)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