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 2018]1019)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经过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 105-4-2013)的基础 上修订而成。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指导和规范我国绿色港口建设。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行业绿色发展政策,结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发展,调查研究港口绿色发展的现状和要求,总结我国2013年以来港口绿色建设的经验,整合其他现行标准中与港口绿色发展水平有关的规定,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指南共分6章4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等级评价内容及计分方法、等级确定等内容。本次修订增加了评价对象邮轮码头,修订了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等,突出了岸电、液化天然气(LNG)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油气回收等行业重点工作。
本指南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有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本指南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陈俊峰
2术语:彭传圣 朱利 田玉军
3基本规定:陈俊峰 朱利 王征
4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彭传圣 朱利 赫伟建 李欣 赵雪松 叶欣梁 曹红强 王得蓉 吴世红 徐洪磊 梁晓杰 张蕾 季妍 王一泓
5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内容及计分方法:朱利 彭传圣 秦翠红
6绿色港口等级确定:彭传圣 朱利 秦翠红
附录A:朱利
附录B:彭传圣
附录C:赫伟建
附录D:朱利
本指南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部审,2020年5月7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指南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