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未列出的物质(经判定也不属于第八部分),是否可认定其不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例如金属钠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不在《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叔丁醇为易燃物,也不在《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