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
2021-11-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物质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乏燃料运输容器的制造活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材料、成形与组装、焊接与无损检验、试验,以及容器出厂等制造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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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HJ+120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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