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2022-02-18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8日

0
228·浏览
附件
  • 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