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系列要求,我厅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环办发〔2021〕130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黑龙江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黑龙江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河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有关专家对我省编制《方案》和《清单》进行了研究梳理,提出了增补实施河流的建议。
现根据厅领导要求,将修订后的《清单》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地)按要求抓紧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清单》中涉及的市(地)要在2022年底前,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全部河流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等信息填报,并按时完成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制定和填报。
二是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环发〔2021〕2号)要求,在《清单》中同一条河流涉及不同市(地)的,要尽快完成上下游联防联控协议和机制建设。
附件:《黑龙江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河流清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