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
2022-02-17

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
现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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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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