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
2021-12-15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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