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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