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保定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1月23日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