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2021-11-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0
193·浏览
附件
  • 潭政办发〔2021〕37号关于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