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大气含氧量等级
2021-06-30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台、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英莲、李金海、苏文将、祁彩虹。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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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高原大气含氧量等级(DB63_T193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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