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11-22

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防控作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现就推进我区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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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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