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
2020-10-2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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