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
2020-10-10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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