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省碳市场优势,打造多元化“碳汇+”交易平台,提升生态扶贫质效、巩固脱贫成果的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把“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作为生态扶贫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有序推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碳汇+”交易,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
附件:关于开展“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扶贫办 湖北省能源局
湖北省林业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