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1-12-0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日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军辉、姜涛、孙蜀、冯小琼、熊文朋、梅林德、徐雪梅、尹寒梅、刘政、钱骏。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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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51_2864-2021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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