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1-11-0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局良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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