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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