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3部分:建筑行业
2021-12-13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13/T 5450《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有:
——第1部分:居民生活;
——第2部分:服务业;
——第3部分:建筑行业。
本文件为DB13/T 5450的第3部分。
本文件代替DB13/T 1161.2—2016《用水定额 第二部分:工业取水》中建筑行业部分,与DB13/T 1161.2—201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规范了术语和定义;
b) 增加了总体要求和计算方法;
c) 更改了住宅房屋建筑的取水定额指标;
d) 增加了体育场馆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装修业的取水定额指标。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静、吕旺、谢磊、兰凤、崔志清、李国正、辛雪莉、聂建中、张良、梁雪丽、连曦、张茜茜、吴美、段国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13/T 1161—2009;
—DB13/T 1161—2016。

0
212·浏览
附件
  • DB13_T+5450.3-2021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3部分:建筑行业.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