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评价规范 第12部分:人工滑雪场
2021-12-28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12部分。DB11/T936已经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机关;
——第3部分:工业企业;
——第9部分:洗车场所;
——第10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第13部分:公园。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滑雪协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密云区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供排水管理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晓鸣、伍斌、刘津成、周泽宏、王兆秀、宋桂丽、尤伟贤、李莹莹、白岩、张玉博、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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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节水评价规范第12部分:人工滑雪场(DB11_T936.1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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