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021-12-2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管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改革发展局:
为规范清洁生产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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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冀环科宣+〔2021〕374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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