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
2021-12-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规范和指导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工作,为筛评优先控制化学物质提供支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的原则、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2 月 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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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1229-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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