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予以通告。
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机构垂直改革划定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即行废止。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