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09-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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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01_2009-2-2_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_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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