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国“十五”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经贸委制定了《“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进入新世纪后第一个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覆盖整个工业领域的中长期规划,是已发布的机械、汽车、冶金、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医药、煤炭、建材、轻工、纺织、电力、黄金等14个行业“十五”规划总的纲领。制定和发布《规划纲要》是国家经贸委转变工作职能、改善宏观调控、加强指导工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定基础。进入21世纪,我国工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工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大力推进我国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工业整体竞争力,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工业战线的重要任务。
《规划纲要》立足我国工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研究分析未来五年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结构变动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五”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十五”期间产业结构升级、所有制结构改善、组织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等奋斗目标。为有效指导我国“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突出了以下战略要点:(1)推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改组。(2)突出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3)明确东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和发展方向。(4)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的促进作用。(5)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6)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和市场环境。
现将《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