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钛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9-09-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结合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我部起草了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连军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电话:(010)66556410
传真:(010)66556414
邮箱:lian.jun@mee.gov.cn
附件: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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