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信用评价获评企业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情况的后续管理,促进获评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我会制订了《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对信用信息的采信范围、处理原则、采纳及具体等级处理、信用修复、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经征求部分地方协会、企业、专家意见,并经协会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