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
2006-09-22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各分局,中国海监总队:

建设和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当前,随着沿海地区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面临着巨大的开发压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24号)要求“要继续强化对现有保护区的管理,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规章制度到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0
266·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