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家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负担起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工作的责任,落实好《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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