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2010-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 “三定”规定,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海洋局研究商定,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0
184·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