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投资公司,工管中心,铁科院,经规院:
2006年,我部印发了《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及治理原则指导意见》(铁计[2006] 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统一了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
根据京津城际、石太、合宁、合武、武广、郑西等高速铁路整体系统联调联试及试运营综合试验噪声振动源特性现场试验数据研究成果,铁道部对《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铁计[2006] 4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