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1-04

按照《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11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79家单位列入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见附件一)。请各试点单位按照《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环办〔2010〕87号)和《关于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函〔2011〕1222号)要求实施改革。改革后设立的新机构,应尽快按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资质申请有关问题的函》(环办函〔2011〕98号)要求,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机构名称变更,并填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状情况表(附件二)和原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分流安置情况表(附件三),改制完成后一年内应向我部提交新机构运行情况报告。

0
249·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