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国务院批复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治理措施和目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时期重点流域治理要求,我部对原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解释》(以下简称《指标解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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