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2014-08-0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4]979号

 


关于印发《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引导和规范合成氨企业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守法能力,提高合成氨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合成氨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参考。

  附件: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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